四、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七、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向外排放的, 5.9 填埋终止后,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法规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降低处理负荷 ,收集、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填埋气体。地表水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经监测、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散落和滴漏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以减少处理量,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对烟气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采取工程措施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废玻璃、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二、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技术可行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资源化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促进社会、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三、污水、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以减少热污染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六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 1.6 卫生填埋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日光灯管、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应对地下水、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炉渣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要积极研究新技术、焚烧、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坚持因地制宜、飞灰、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运输,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堆肥、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五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废金属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 1.5 应按照减量化、有条件的地区,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杀虫剂容器等。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无害化的原则,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